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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等关于印发《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计生局、市安监局、市城管局、市爱卫办、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关于印发《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7-2010年)》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宣传部、财政局、劳动局、社保分局、计生局、安监局、城管局(爱卫办)、共青团委员会、妇联,各有关单位: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深圳农民工占全市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在深圳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和促进我市农民工健康,使其能更好地工作,更有效地为深圳作贡献。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精神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卫妇社发〔2006〕267号)、《广东省贯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粤卫〔2006〕287号)要求,结合深圳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7-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方案(2007-201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精神和《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卫妇社发〔2006〕267号),维护和促进深圳市农民工的健康,根据《广东省贯彻〈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2006-2010年)〉实施意见》(粤卫〔2006〕287号),结合深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建立保障农民工健康权益机制,提高农民工自我保健意识和技能,保护人力资源,促进生产力发展。
  二、基本原则
  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确保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扎实、持续、协调发展。
  三、总目标
  建立和完善深圳市农民工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工作网络,探索适合深圳实际的“健康促进”模式;加强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工作,创造维护和促进农民工健康的支持环境,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农民工自我保护技能,增进农民工身心健康,提升农民工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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