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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萝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开设“中式烹调师”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萝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开设“中式烹调师”等培训项目的复函
(穗劳社[2007]1142号)
萝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萝岗区劳动就业培训中心增加培训项目请示》收悉。经审核,本局同意你单位开设如下培训项目:中式烹调师(五、四级)、维修电工(五级)、电焊工(五级)、企业培训师(三级)、物流师(四、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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