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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违规行为;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严格发证后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严格市场准入,对获证后不按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确保获证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基本解决无证生产的问题;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八)农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集中力量开展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零配件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制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农药、国家明令淘汰的农药,安全性能不合格的农机的行为。严厉打击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及利用虚假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化肥、农药等产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质量档案;制售假劣化肥、农药、农机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案件大幅减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九)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原料基地和获得卫生注册登记资格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厉打击逃避检验检疫的行为,严格出口农产品产地检验检疫责任制,全面实施对出口水果、饲料(含原料)、种子苗木和水生动物的注册登记制度,加强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存放、运输过程的监管。重点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行为,对非法进口的货物一律退货或销毁。加强检验检疫,防止动植物危险性病虫害和有毒有害物质传入传出;强化玩具、灯具、小家电、摩托车、沙滩车等产品的进出口检验监管。到今年底,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废物100%退货或销毁;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得到清查;出口食品运输包装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牵头)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省人民政府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此次专项整治,统筹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各市(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行署)、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并根据本地区和本部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制订专项整治方案,抓好组织实施。
  (二)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调研,准确掌握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要强化企业主体意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落实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有效监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真正形成“地方政府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要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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