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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快全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三)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健全监管制度,开展例行监测,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一要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立基地环境生态保护、生产过程规范、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品清理包装、流通运销上市等主要环节的监管制度。二要开展对蔬菜、稻米、油料等主要食用农产品的例行监测,由不定期的点上抽检改为定期定点的面上的普检。由定性检测向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渡。三要加强对农药、化肥、兽药等农资市监督,严格市场准入,严打假冒伪劣,净化市场源头。

  (四)加快农产品认证步伐。强化农产品认证是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内集中连片,已成规模的生产基地都必须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认证。菜瓜果基地认证率要达到80%以上,优质粮油基地认证率要达到20%以上。全市的“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要超过全省平均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五)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水平。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是建立在以农民为生产主体的基础上,提高农业生产者的素质和技术水平是示范基地建设的关键,必需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省、市、县(区)、乡(镇)、村(基地)分层次对各级农技人员和农民开展标准化培训,培养出既有标准化专业知识,又有农业生产技术的推广队伍,特别是培养标准化生产一线的新型农民,确保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六)拓宽投资渠道,增加资金投入。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办法,逐步建立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社会投入为主体,农户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和多渠道投资局面。整合项目资金,吸引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科技创新、设施园艺等涉农项目资金用于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对市、县(区)的支农项目,都要把标准化工作列入考核验收范畴。市、县(区)政府每年也要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示范基地项目建设,最终引导我市农业标准化工作走上自我投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既有技术服务又有管理职能,各县区必须认识到位,加强领导,制定规划,组织实施,狠抓落实,才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督促检查,把该项工作列入农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相应机构和责任人,统一协调和具体落实示范基地建设中的各项问题,确保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顺利完成。市农委将于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一次检查,对项目任务完成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完成不好的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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