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农委: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精神,发挥省会城市的带头作用,确保城乡居民农产品消费安全,现就进一步提高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是新时期我市农业工作的重要转变和发展方向,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农民收入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城郊型农业示范基地,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对人民负责,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具体体现。各级农业部门、农技人员都必须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力度
要通过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提高农业生产全过程监管能力。加大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力度,普及农业标准化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和经营者按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和销售。各县区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把推广种养殖生产的标准化技术作为今后农业技术推广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农业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项目、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基地、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进一步扩大标准化示范区的数量和规模,规范示范区建设,提高示范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市县区蔬菜协会、家禽协会、食用菌协会、草莓协会等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积极作用,推动农业标准实施。把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认证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完成省下达的认证指标。确保我市的“三品”认证(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走在全省的前列。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
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管理。深入开展农资市场、饲料兽药市场的专项整治和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的违规使用专项执法行动。将农业投入品监管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有机结合起来。依法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加快推广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化学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推广力度。加快对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对违规使用高毒、高残的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一经查实,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