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出版专业编辑、一级校对资格条件


  (三)获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4年以上。

  (四)获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

  (五)获得中专毕业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20年以上,其中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

  (六)虽不具备上述学历,但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取得助理级资格后,受聘助理级职务3年以上。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者:

  1.独立策划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选题,列入省重点出版规划2种;或独立担任组稿和责任编辑的书稿或文章(指报刊)有2种或5篇(指报刊)被国家级报刊选载或评论。

  2.独立担任组稿和责任编辑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获得国家级奖1个或省(部)级一等奖2个;或独立担任封面装帧设计或技术设计的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其封面装帧设计或技术设计获得国家级奖1个及省(部)级一等奖1个;或独立担任终校的书报刊,获得省(部)级校对质量优秀奖2个;或独立担任报刊某一版面(栏目)责任编辑的文章有5篇获得省(部)级一等奖。

  3.正式出版的个人著作,获得省(部)级一等奖1个;或公开发表的个人作品累计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之2个;或个人创作的美术作品被省美术馆收藏1件(幅)。

  第四条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入学的大中专毕业生,现从事古籍、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工作者,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1.获得硕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