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外语:
1.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
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技术工作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系统独立讲授1门以上课程,专业课或实训课教师需承担1门课程的理论及实训的教学工作,并按教学计划,指导实习、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等。
(二)专业课教师累计应有半年到相关行业的工作实践(如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或参与实训车间、实验室的筹建及管理工作等),其技能操作达到中级工以上水平。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工作实践或社会调查时间不少于专业课教师的二分之一。
(三)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从事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
第七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教学效果良好,至少有1次年度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坛新秀奖。
(三)参加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1项以上的研究、设计、生产、施工、技术检测或技术推广工作,或参加1项以上较大规模的相关专业的社会调查工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措施,对某单位经济工作有较大的指导作用,产生较好的影响。
(四)参加的科研项目、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奖励。
(五)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内外公开发好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2篇(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