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2007]85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衡阳市、邵阳市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2007]1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建立《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加强新竣工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研究,对完善建筑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防欠长效机制,促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具有十分重要作用。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的贯彻实施,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与报表填报工作,切实落实督报与数据审核责任。

  二、要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的要求展开调查和填报《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表》。调查表格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由施工总承包和专业分包企业分别计算和填报,不得重复累计。网上申报应当在调查表格报建设单位及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审核和存档之后实施。凡是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且尚未到达约定支付期限的垫资、质量保证金等款项不在统计调查范围之列。未取得建设单位认可或法院、仲裁机构以及合法中介机构认定文件的拖欠款项,也不纳入调查范围。

  三、全省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调查工作由厅建管处具体负责(联系人:旷素娟电话:0731-2212530;传真:0731-2213043)。请各地于2007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负责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调查工作的机构及具体承办人员的联系方式、电子信箱报我厅建管处。我厅将加强对《工程款支付调查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对瞒报、漏报、虚报及不严格履行审核责任的企业和市(州),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失职责任,并予通报批评。

  附件:建设部关于开展建设领域竣工工程工程款支付情况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 (略)

湖南省建设厅

二00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lar_185054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