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农委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农委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合农〔2006〕153号)


委属各单位:

  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农委《全省农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我委制定了《合肥市农委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一月三十日

  合肥市农委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继续大力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促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省农委《全省农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服务“三农”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和落实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服务于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农村社会和谐进步。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广大农民服务,从农民需要和农业部门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宣传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3、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结合“大发展、大建设、大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研究农村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创新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途径、新方法。探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