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建设。在办税服务厅推行标准化服务,要处处体现尊重和方便纳税人;加强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开展"文明高效办税、热情微笑服务"、"零投诉"活动,提倡"六不"服务规范: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批件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手中出现、不让前来办税的纳税人在我这里遭受冷落、不让税务干部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不让违纪违法行为在我身上发生。
3、加强税源管理和稽查环节的纳税服务。税收管理员应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与沟通,做好税收宣传和辅导,推行"联系卡"、"明白卡"制度,向纳税人提供提醒告知服务,积极开展预约、援助服务;税务稽查人员要严格执行稽查工作程序,依法执行稽查公开、公告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依法确定稽查时限。
4、积极推行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按照税务总局《
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实施分类管理,逐步建立税收信用评价、激励、监管和惩戒机制,使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真正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长效激励机制,形成良好税收环境。
5、加强国税、地税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开展税收宣传和办理税收业务,建立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工作联系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共同开展税收宣传,联合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联合核定个体纳税户的税额,联合核定企业所得税,联合评定信用等级,协调进行税务检查,积极提倡在有条件地区实行相互代征税款、申报纳税同城通办等管理模式。
四、优化纳税服务的工作要求
1、树立正确的服务理念。树立执法与服务并重理念,自觉做到在执法中加强服务,在优化服务中提高执法水平;以纳税人为关注的焦点,积极倡导"四个第一"的服务理念:纳税人的呼声是第一信号、纳税人的需要是第一选择、纳税人的利益是第一考虑、纳税人的满意是第一标准;理解和信任纳税人,充分认识只有在诚信的基础上建立与纳税人相互信任的征纳关系,才能够增强公民依法纳税的意识,营造和培育良好的依法治税的环境,进一步达到促进依法治税的目的。
2、加强纳税服务的组织协调。各级国税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将纳税服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机构、人员、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加强与财政、工商、海关、银行、新闻等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实行资源共享,形成服务合力,提高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