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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
(豫国税发〔2007〕124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培训中心、局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国税发[2005]165号)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转变职能,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方便纳税人依法纳税,现就进一步优化我省纳税服务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纳税服务是税收行政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税收征管关系的必然选择,是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对于增进社会经济效益,融洽税收征纳关系,促进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2、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纳税服务工作,出台了一系列优化服务的意见、措施,着力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在办税服务厅推行办税公开、首问负责制等多项服务;优化了征管流程,实行以"一站式"、"一窗式"和"限时制"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直通车"制度;取消、下放了一批审批项目,删减、简化一些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的办税程序和环节;开通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网站;积极推行多元化申报及"一城通"业务等等。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既方便了纳税人纳税、降低了纳税成本,又促进了税务机关加强自我约束和行风、廉政建设,赢得了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和认可。但是,应当看到,当前的纳税服务工作与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纳税人的服务需求还不相适应。纳税人问卷调查所反映的税收宣传少、办税效率低、政务公开不够、服务水平差、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国税形象;办税服务厅排队拥挤、纳税人长途跋涉等办税难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税务分局(所)窗口职能弱化甚至未履行职责现象依然存在;有些征管业务流程和服务时限设置不尽合理,也影响到正常工作的开展。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1、优化纳税服务要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转变观念,注重实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努力满足纳税人的合理合法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高效的税收环境,促进国税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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