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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统发[2007]7号)


各市、州委统战部、建设局(建委)、建工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统战部、建设部关于实施“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的通知》(统发[2007]7号)精神,现将《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统战部
湖 南 省 建 设 厅
2007年6月18日

湖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
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安排

  “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项目,是中央统战部、国家建设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所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运用香港爱国人士李兆基先生的捐赠资金,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大规模转移培训的一项公益事业。我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建筑业农民工培训”采取国际通用的项目制模式实施(以下简称项目),按照公益性、示范性、绩效性要求,实行契约化管理、标准化要求、即时化监控、过程公开与结果评估。

  项目实施按照统战部门牵头领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动、培训机构承办、企业支持的原则,在省温暖工程项目实施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由省建设厅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委统战部、省建设厅与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签订项目责任书(附件1),对培训计划、就业安排、资金使用等进行约定,明确项目实施责任、权利和义务。项目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首席责任人,对本地区项目实施总负责。培训机构法人代表为项目负责人,对本机构的申请、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项目市州统战部门委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职业教育培训的人员担任项目督导员,对本地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情况及时上报给省委统战部和省建设厅。

  二、项目实施对象及目标任务

  项目按照转移一批、稳定一批、提高一批的总体目标实施。转移一批:以转移就业为目的,对一批农民工进行引导性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普工”证书;稳定一批:以稳定就业为目的,对一批已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且尚未取得“职业技能岗位证书”的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工种为砌筑工、抹灰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模板工,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职业技能岗位证书”;提高一批:以指导带动就业为目的,对一批施工企业作业班组长、作业队长进行提高培训,培训合格者颁发“建筑施工作业队长培训结业证书”,优先申报技师。所有培训对象均应为本省籍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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