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做好自治区建设系统“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新建传[200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
2005年1月17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2005年,特别是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两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建设系统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本地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安全检查,健全冬季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领导,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两节”、“两会”期间生产安全。
二、各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加强冬季施工现场的检查的同时,还应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对城市公交、燃气、供排水、供暖、加油加气站等设备的安全检查,保证供应,确保节日期间的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