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豫国税发〔2007〕280号)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优化纳税服务,树立良好的国税形象,促进国税事业和谐健康发展,根据总局精神和省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有关工作的意见》(豫国税发[2007]124号,以下简称《意见》),经过深入调研,现就进一步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提出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是提高征管质量的客观需要。办税服务厅是县、区级税务机关的内设科室(除濮阳市和济源市城区办税服务厅为市局直属机构外),是各业务科室所辖税收业务的延伸,涵盖着税收征管工作的起点和终点,承担着税务登记、税款征收、发票发售、文书受理与传递等各项基础性工作,担负着征管基础工作中绝大多数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因此,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已成为提高征管质量的客观需要。
(二)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载体。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的场所,是纳税服务的主阵地,其地位与性质决定了服务是其永恒的工作主题,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已成为新形势下办税服务厅建设的内在要求,因此,办税服务厅必须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能。
(三)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是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内容。办税服务厅是搭建在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目前,办税服务厅已成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矛盾反映的集中地,也是化解征纳矛盾的缓冲区,是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共同关注的焦点,因此,其建设成效直接影响着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满意度,影响着征纳关系的和谐。
(四)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建设是树立良好国税形象的必然要求。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对纳税人,在很大程度上,办税服务厅工作是国税形象的直接反映,随着纳税人素质和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建设成效直接影响着国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影响着国税整体形象。
二、实行“五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的服务内容
(一)统一服务职能。规范统一办税服务厅的服务职能,巩固和完善“一站式”服务方式,坚持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纳税人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在办税服务厅相应的窗口按照涉税申请一窗受理、资料内部流转、及时办结、结果一窗出具的模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