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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15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06号)。

  15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县级供电企业行业性质认定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354号)。

  15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92号)。

  15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河南省饲料产品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141号)。

  16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156号)。

  16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296号)。

  16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1999年度清理欠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58号)。

  16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修订1998年军车免税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177号)。

  16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198号)。

  16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品科研生产免税凭印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72号)。

  16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9-2000年国有森工企业名单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87号)。

  16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9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314号)。

  16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50号)。

  16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利企业 校办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51号)。

  17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9-2000年全省享受增值税即退优惠政策的森工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83号)。

  17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发[1999]269号)。

  17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156号)。

  17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8年度军用特种车辆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0号)。

  174、《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25号)。

  175、《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26号)。

  176、《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27号)。

  177、《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28号)。

  178、《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29号)。

  179、《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0号)。

  180、《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1号)。

  181、《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2号)。

  182、《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3号)。

  183、《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4号)。

  184、《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5号)。

  185、《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36号)。

  18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63号)。

  18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64号)。

  18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65号)。

  189、《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66号)。

  190、《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67号)。

  19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68号)。

  19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70号)。

  19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丙类卷烟计税价格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71号)。

  19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率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66号)。

  19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0]249号)。

  19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电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2000]197号)。

  197、《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系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3]83号)。

  19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2004]170号)。

  199、《关于下发〈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的通知》(豫国税发[1994]102号)。

  200、《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源年(季)度汇总表编报考核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4]114号)。

  201、《关于印发城乡信用社主管部门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4]118号)。

  202、《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城乡信用社所得税征管和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发[1994]128号)。

  20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承包企业弥补亏损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4]41号)。

  20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纳税地点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4]92号)。

  2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部门所属企业缴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税发[1994]63号)。

  20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电部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税发[1994]75号)。

  207、《关于印发“行业(集团)管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92号)。

  208、《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减免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93号)。

  209、《关于印发〈资产损失审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286号)。

  21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和个人向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捐赠税务处理问题的批复》(豫国税发[1995]309号)。

  211、《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信用合作社贷款呆帐处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332号)。

  212、《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信用社应收应付利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343号)。

  213、《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工业部所属企业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0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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