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力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59号)。
102、《关于铁路建设基金等准予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64号)。
103、《关于对小火电产品不得继续缓交增值税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5]60号)。
104、《关于铁路工附业单位征免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发[1995]090号)。
105、《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河南省电力工业公司供电环节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97号)。
106、《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81号)。
107、《关于增列铁路工附业单位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95号)。
108、《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发[1995]234号)。
109、《关于确定我省国有森工企业范围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250号)。
110、《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稽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312号)。
111、《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工作管理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323号)。
112、《关于增列我省国有森工企业名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330号)。
113、《关于铁路工附业征免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063号)。
114、《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豫国税发[1995]166号)。
115、《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和修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012号)。
116、《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学校办企业返还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147号)。
117、《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3号)。
118、《关于对〈河南省电力产品增值税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豫国税发[1996]4号)。
119、《关于增值税若干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62号)。
120、《关于核定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6]162号)。
121、《关于下达1996年度国有森工企业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名单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6]233号)。
122、《关于印发〈河南省粮油产品及其制品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283号)。
123、《关于增列郑州铁路局铁路工附业单位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97号)。
124、《关于对省电力公司所属电力企业增值税“三表两帐”申报、稽核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6]98号)。
125、《
关于增值税若干过渡性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国税明传[1996]002号)。
126、《关于调整电力企业预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30号)。
127、《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年度审查及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72号)。
128、《关于用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扣税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4号)。
129、《关于更改〈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专用发票暂行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07号)。
130、《关于印发〈河南省增值税纳税申报与稽核操作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0号)。
131、《关于印发〈河南省消费税纳税申报、稽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47号)。
132、《关于下达1997年度我省国有森工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名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240号)。
133、《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销登记或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存货中已征税款处理意见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229号)。
134、《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209号)。
135、《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运用防伪税控系统代开百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080号)。
136 、《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美国摩托罗拉公司在华提供建筑安装指导劳务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7]029号)。
137、《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清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28号)。
138、《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业有关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26号)。
139、《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传销企业的传销员有关税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7]195号)。
140、《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企业收取的用电权等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318号)。
14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
河南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取消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118号)。
142、《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343号)。
143、《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豫能股份有限公司缴纳增值税问题的批复》(豫国税发[1998]132号)。
14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98号)。
14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123号)。
146、《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210号)。
147、《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控制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等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发[1998]211号)。
148、《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企业欠税加收滞纳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164号)。
14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下达1998年度我省国有森工企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名单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268号)。
150、《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纺织企业缓征税款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豫国税函发[1998]324号)。
151、《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商业一般纳税人划转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8]159号)。
152、《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铂金首饰在工业环节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198号)。
15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业企业生产销售及安装护栏 、隔离栅征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56号)。
15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发[1999]183号)。
155、《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棉花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国税函发[1999]2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