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应由招标人负责,并承担误差风险,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有核实的义务。但对按规定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的工程,招标人应给投标人提供足够的时间(工程量清单发出后,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供投标人复核确认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善性,对存在的缺陷或错误,投标人应予指出,招标人应予修正。
七、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时,人工工资单价、材料单价应当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场价格计算,其下浮不得超过省建设厅规定的范围,最终体现的工程造价不可竞争(规费)部分应当项目齐全且不低于规定标准;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应按省建设厅发布的相应费率足额计取并单独列项;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不得低于省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相关取费应按省建设厅规定的标准计算。否则,编制的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合理价无效。
八、当超过三分之一的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上限值、合理价、标底提出异议,且招标人拒绝作出相应调整时,提出异议的投标人可以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提出审查申请,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接到审查申请后应通知招标人暂缓评标,并由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组织审查,发现确有违反规定和计算错误之处,应责成招标人作出相应的调整。
九、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中最终体现的工程造价不可竞争部分(规费)不全或低于规定标准的;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没有单独列项或低于省建设厅发布的相应费率标准的;人工工资单价(优惠后最终体现的人工工资单价)低于省建设厅发布的最低人工工资单价或相关取费达不到省建设厅规定标准的;没有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投标报价的或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将其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十、为确保工程造价计价的准确性,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上限值、标底、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应使用通过湖南省建设厅符合性评测合格的软件。
十一、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等,在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中违反《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的,由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认定上报其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