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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纪念画册邮册》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湖南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纪念画册邮册》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2007〕128号)


各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委会、处):

  今年是风景名胜区设立二十五周年,为总结我省风景名胜区工作成果,展示独特自然文化资源风貌,扩大对外影响,提升风景名胜区知名度和影响力,激发人们爱国主义热情和自然文化资源保护意识,经研究,决定编辑出版《湖南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纪念画册、邮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湖南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纪念画册、邮册》编辑出版委员会,编委会由省委、省政府、省建设厅主要领导以及风景名胜区主要负责人组成,编辑出版工作委托省风景名胜协会承办(《〈湖南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纪念画册、邮册〉编辑出版方案》附后)。

  二、主要内容

  介绍我省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年来发展历程和自然文化资源特色,展示我省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资源风貌图片和重要历史照片,以及国内有关风景名胜资源纪念邮票等,形成集资料性、审美性、知识性、收藏性于一体的纪念画册(邮册)。

  三、资金筹措

  《湖南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纪念画册、邮册》编辑出版资金由风景名胜区协会负责筹集,坚持市场运作、不摊派、不硬性规定的原则,欢迎有实力的风景名胜区和企事业单位赞助。

  四、具体要求

  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提供辖区内自然文化资源风貌或重要历史事件为主题的彩色照片(5~10张),要求图片内容具有代表性(照片像素在500万以上),并配简短中英文字简介(不超过200字),提供现有宣传影像光盘。以上资料请于8月10日前报送编委会办公室,照片著作权由风景名胜区自行负责。

  请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推荐一名主要领导担任《湖南风景名胜区二十五周年纪念画册、邮册》编辑出版委员会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时间报送风景名胜区相关资料和照片。

  电话:0731-2214070 2214030

  传真:0731-2214070

  Email:hnjst100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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