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建办〔2007〕153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衡阳市建工局:

  现将建设部《关于印发〈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6〕291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对《办法》的学习和宣传,明确职责和要求,推行既有建筑幕墙业主负责制和保修、维护、检修、安全性鉴定等制度,确保既有建筑幕墙的使用安全。

  二、加强对既有建筑幕墙的监督管理,督促既有建筑幕墙各责任主体严格执行《办法》,认真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既有建筑幕墙的业主,发现重大隐患必须及时委托具有建筑幕墙检测与设计能力的单位进行安全性鉴定,并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鉴定结果和安全处理情况。

  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立即组织开展对既有建筑幕墙工程质量的专项排查,以人员密集和流动性大的车站、剧院、体育馆、商业百货、娱乐场所等大型公共建筑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性能为排查重点,不断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的管理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