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国税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国税系统内部,要注意发挥“12366”纳税服务热线、省局网站、各类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的宣传作用,推出一批有特色、内容新、形式活的名牌栏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将发放全国税务系统“五五”普法教材,这些教材将结合社会公众反映的税收工作热点,分别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为对象,宣传与其行业特点、工作特性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法规。对外,要发挥主流媒体的影响力和辐射优势,办好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的法制宣传专栏、专题节目、系列讲座、公益广告,既为社会大众喜闻乐见,又能够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针对性。
  (三)坚持普法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
  在利用每年 “全国税收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抓好集中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日常宣传工作力度,确保税法、政策咨询、办税服务内容的宣传不间断,“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内容的宣传不间断,依法诚信纳税要求的宣传不间断。继续加强对税收新闻宣传工作的归口统一管理,进一步落实税收新闻宣传“三同步”机制,即需社会公众知悉、涉及税收政策或税收管理内容的文件,与新闻宣传稿件同步酝酿、同步印发、同步宣传。各地也要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的统一要求,密切跟踪税收政策的调整,及时准确地加强宣传,使公众及时了解相关税收信息,促进税收政策的落实。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普法办将通过编发《税务简报-“五五”普法专辑》,适时通报交流各地税务机关“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各地应注意收集“五五”普法工作信息,及时上报普法工作的经验做法,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坚持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
  要积极推进税收立法,不断完善税法体系,提升税收立法级次,提高税收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要规范税收执法,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要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基层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和税收管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增强在执法中普法、在服务中普法的意识。要严格税收执法监督,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加大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深入开展税收征管法制宣传,树立依法诚信纳税的典型,严厉打击和曝光偷税、骗税、非法减免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五)搞好协作配合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