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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表彰自治区建设系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表彰自治区建设系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决定
(新建精[2005]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

  近两年来,自治区建设系统各会员单位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四有职工”队伍的建设,积极探索新世纪新形势下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为推动建设系统“三个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政工干部。为了表彰先进,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经各地、州、市建设局(委)推荐,建设厅党组研究,决定授予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等24家单位“自治区建设系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邹文庆等25位同志“自治区建设系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个人以及全疆建设系统各会员单位和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为促进我区建设系统各项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自治区建设系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奖励办法请参照新建精指[2003]1号文件执行。

  附件:1、自治区建设系统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自治区建设系统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名单

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自治区建设系统基层思想政治
工作先进单位名单(24个)

  1、克拉玛依市燃气公司液化气储备站

  2、克拉玛依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路灯所

  3、特克斯县城建监察大队

  4、霍城县房地产管理服务所

  5、石河子市市容环卫管理处

  6、克拉玛依市供水公司

  7、兵团建工师党校

  8、新疆建工集团建工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新疆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10、吐鲁番地区建设局

  11、博乐市自来水公司

  12、乌鲁木齐市林业(园林)局政治处

  13、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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