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主干线GZ35(陕西境)吴堡-靖边-王圈梁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政函〔2007〕155号)
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你们《关于青岛至银川国道主干线陕西境吴(堡)靖(边)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陕交字〔2007〕87号)收悉。根据《
公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在吴堡-靖边高速公路设立吴堡(K3+796)、辛家沟(K17+6975)、中角(K29+5655)、绥德(K52+700)、子洲(K74+192)、巡检司(K92+482)、魏家楼(K123+626)、双城(K144+091)、杨桥畔(K176+569)等9个匝道收费站和陕晋界(K3+657)主线公路收费站。
二、收费车辆吨(座)位核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行驶证核定的额定载质量或座位数为准。
三、收费标准(吴堡至靖边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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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费率标准 │
│ ├─────────┬──────────┤ (元/车公里) │
│ │ 客车 │ 货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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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类 │ ≤7座 │ ≤2T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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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类 │ 8座~19座 │ 2T~5T(含5T) │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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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类 │ 20座~39座 │ 5T~10T(含10T) │ 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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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类 │ ≥40座 │10T~15T(含15T)20 │ 1.36 │
│ │ │ 英尺集装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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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类 │ │ 15T以上 │ 1.58 │
│ │ │ 40英尺集装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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