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建设系统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建精[2005]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建设系统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五年三月八日
自治区建设系统200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2005年自治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着眼于自治区建设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以培育“四有职工”队伍,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宣传、学习、培养先进典型,维护行业和企业稳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进一步做好保持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不断开创自治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一、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力度
最近召开的全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了安排部署。根据会议的要求,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建设职工队伍整体素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抓好对广大建设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弘扬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情操。大力开展人才培训、岗位培训、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进城务工人员培训,要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使他们能够掌握一定的从业技能,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同时与自治区团委共同推进建设系统“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的培训工作。
2、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按照建设诚信政府的要求,在全区建设系统继续全面实施建设部提出的六项公开办事制度。即:城市规划公开办事制度;企业资质管理公开办事制度;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公开办事制度;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公开办事制度;住房公积金公开办事制度和城市房屋拆迁公开办事制度。通过六项公开办事制度的逐步实施,增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权力运作的透明度,形成依法办事、文明管理、公正执法的行为规范,提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族人民群众中的信用度。要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治理和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监管力度,维护广大消费者和被拆迁人的利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年内基本建立本地、市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档案,完成市场监控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