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的通知
(晋林植发〔2007〕112号)
各市林业局,省直各林局:
《
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经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通过,已于2007年8月30日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加快绿色山西建设步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办法》要求上来
我省地处黄土高原,干旱少雨,自然条件差。多年来,散养放牧的落后生产方式导致造林成果破坏严重,造成全省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日益加剧,生态建设事倍功半。在全省实施封山禁牧是省委、省政府对我省生态建设现状和林业发展形势变化的科学判断,是全面构建和谐山西的战略需要,符合我省林业建设实际和大规模实施造林绿化工程的要求。《办法》的颁布实施将对我省恢复自然植被、保护现有森林资源、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产生极其重要的作用。各地要充分认识我省实施封山禁牧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办法》要求上来。《办法》目标任务明确具体,要求全面,封禁措施有力,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我省今后林业和畜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林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及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政策与法规培训,尽快熟悉和掌握封山禁牧的具体内容,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
二、大力宣传,充分发动,使封山禁牧内容和要求家喻户晓
封山禁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林业建设成果巩固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林牧业的协调发展。各级林业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封山禁牧对改善生态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和发展区域经济的重大意义,增强人们改善自身居住环境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墙报、宣传车、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重点宣传封山禁牧的重要性、基本原则、工作步骤、时间要求等,力求将有关政策传达到每个单位、每个农户,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了解封山禁牧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和实施办法。要深入基层宣传封山禁牧后我省解决林牧矛盾、保护农民利益的办法和措施,争取广大农民对封山禁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真正夯实干部群众思想基础,推动封山禁牧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