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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思齐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思齐学校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7〕94号)


郑州市思齐学校:

  你学校《关于有关收费标准的请示》(郑思齐[2007]01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经成本审核,(郑价成本监审[2007]15号)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对你学校所属中小学校有关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初中生收费标准如下:8500元/生/年;

  二、小学生收费标准如下:7500元/生/年;

  以上收费不含交通、餐费、服装等费用,如需收取则应对外公示,不得赢利。

  三、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1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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