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带动劳动者整体素质的提高。建立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造就一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高技能人才。每年筛选一批具备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采取企业与技师学院联合等形式进行定向培训,使其成为掌握一定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的技师。对承担“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任务的技师学院和企业,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从省就业再就业资金中给予培训补贴。积极参与并认真组织好全省“燕赵金蓝领培训计划”、“燕赵金牌技师”竞赛活动,引导劳动力向素质就业转型,培养社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
(十)加大创业培训力度,推动全民创业活动的深入开展。完善扶持自主创业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市就业服务局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免费创业项目推荐发布制度,成立“创业者服务指导中心”,聘请专家、学者、创业成功人士组建“石家庄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为有创业条件和创业意愿的人提供项目征集、项目评估、项目推广、创业辅导、创业培训、项目跟踪、政策咨询和政策扶持等服务,提高创业的成功率。
(十一)加大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开展针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单位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完善管理制度、狠抓培训质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项目监管。加大农民工培训资金的投入力度,市本级和各县(市)、区用于农民工培训的资金不低于本地就业再就业资金的5%。继续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进一步扩大培训规划,提高培训质量,围绕机械加工、电子电气、建筑装饰、家政服务等,打造一批技能培训品牌项目。“十一五”期间,全市每年培训农民工8万人左右,其中示范性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要达到2.5万人以上,以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农业科技培训3000人以上,培训后就业率达到80%以上。
(十二)2005年底前已享受免费培训仍未就业的人员,可以再提供一次技能培训。
四、扩大劳务输出,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十三)积极扩大劳务输出,促进跨地区劳务输出和对外劳务输出。按照劳务输出有序化、就业安置基地化、技能培训专业化、服务保障规范化、农民生活小康化的远景规划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措施,全面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1、加强劳务输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本地区位优势。在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面向京津地区劳务合作交流,在巩固原有劳务输出市场的同时,广泛收集并定期发布劳务用工信息,指导跨区域劳务输出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发技能型劳务输出,拓展境外就业市场。切实做好输出、培训、服务、管理和维权等服务工作,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之间的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加强对外劳务输出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形成在政府指导支持下的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劳务输出模式。2、建立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搭建信息网络传输平台。各县(市)集中时间、组织力量对本辖区内的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进行一次逐户、逐人的摸底调查,进一步详细掌握我市农村劳动力的数量、分布、就业意向、知识结构、技能培训等基本情况,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动态管理系统。3、进一步完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政策,强化转移就业目标管理。各级政府要建立劳务输出目标责任制,将劳务输出目标层层分解并列入年度工作硬性考核内容,制定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考核、奖惩办法,加大对劳务输出工作的奖惩力度。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培植一批劳务输出经纪人、创建一批劳务输出基地、打造一批劳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