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总公司和高等院校党委: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通知》(中发〔2007〕12号)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决议的要求,现就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批准了胡锦涛同志代表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报告,批准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这次大会高举旗帜、继往开来、求真务实,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奋进的大会。
胡锦涛同志所作的报告,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鲜明回答了党在改革发展关键阶段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发展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报告回顾了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明确了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对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勾画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蓝图。
报告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思想深刻,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光辉的纲领性文献,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成果,体现了党的十七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大会选举产生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定能够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