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
(宜府发〔2007〕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当前,人民政协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美好新宜宾建设对政府工作和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是摆在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现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意见》(川府发〔2006〕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进一步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宜宾发展新跨越的必然要求;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推进我市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推进“和谐宜宾”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和发展政府工作与政协工作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促进的生动局面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中共四川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意见》(川委发〔2006〕16号)和《中共宜宾市委关于贯彻中发(2006)5号文件和川委发(2006)16号文件的意见》(宜委发〔2006〕20号)精神,从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行政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人民政协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政府支持政协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促进人民政协更好地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主要职能。
二、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参政议政
参政议政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形式,也是政府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增强决策和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改进政府工作的有效方式。各级各部门贯彻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重大政策及措施、重要行政规章、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报告及预算重大调整方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重要规划、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方案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要主动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