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面提高地震防御能力
(一)高度重视城市建设的地震安全。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或地震小区划的结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危险。依法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与监督,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必须依据地震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要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各区县要强化防御措施,大力推进城市地震安全工程,加强紧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提升整体综合防御能力。要特别重视重大活动的防震对策和地震预警工作。2010年前,各区县完成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做好抗震加固和城市改造。对水库(包括水电站)特别是病险水库、城镇上游或位置重要水库、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物质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和查险加固。及时改造和加固各类危、旧校舍。
(二)加快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到乡村及农户,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农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觉行为;加强对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的领导,制订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规划,探索和建立相应的扶持政策,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农民建设安全住房。地震、规建部门要加强农村民居抗震实用技术研究、推广和指导,制订农房建设技术标准,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符合当地风俗习惯的农村民居设计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建立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
(三)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地震、教育、科技、农业部门及城市社区与乡镇要制订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建立和完善宣传网络。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文明社区活动中并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大力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的“三进”活动。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和科普活动中, 2007年底,各区县至少要建立1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新闻媒体要进一步支持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提高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效果。各区县要加强基层宣传员的培训,组织防震减灾宣讲团开展经常性的科普宣传活动。
(四)加强防震减灾工作队伍建设。各区县要在全面履行防震减灾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指挥体系,按《
防震减灾法》规定,确保防震减灾事业经费的投入,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工作条件,完善机构和防震减灾职能职责的落实,保证队伍稳定,充分调动和发挥其在防震减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