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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
(宜府办发〔2007〕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07〕3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现就加快我市消防力量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消防力量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火灾及其它各种灾害事故频发,抢险救灾任务日趋繁重,消防工作面临严峻挑战。然而,我市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存在警力不足、发展滞后、量小质差、管理混乱、体制不顺等问题,制约了我市消防事业的发展。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站在建设“美好新宜宾”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消防力量建设,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明确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目标和任务
  我市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建设的目标是:到2010年形成以现役制消防力量为主体,以政府专职消防队为重点,以企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群众义务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保安消防队、联防消防队为基础,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和工矿企业、辐射农村和旅游景区的城乡消防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一)重点加强政府专职消防力量建设。一是区县政府专职消防队要达到二级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见附件3)。政府消防队力量应按不少于2辆消防车、16名消防队员的标准配置;建制镇政府消防队应按1辆消防车、1台消防泵、12名消防队员的标准建站。已经建成的政府专职消防队达不到建队标准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珙县要在2007年内完成政府消防队的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政府专职消防队建队模式可根据各区县实际,按照“以消为主、多能结合”原则建队,政府消防队在承担灭火抢险救援任务的同时,可拓展社会救助、消防宣传、安全检查、矿山救护、环卫等职能,达到一队多能、一队多用,减少经费投入和建站压力。三是企业、工矿区、开发区、风景名胜区、大型工程项目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四川省消防条例》的规定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专职消防队。四是城镇社区和专业消防力量可依托公安派出所建立治安巡逻消防队或组织志愿消防队伍。城市物业保安公司要增强消防安全保卫功能。巩固发展城镇社区、单位、乡村群众义务消防组织或治安消防合一的治安消防联防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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