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各地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学习推广德阳、绵阳经验,充分认识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从而推动“平安宜宾”建设。为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力度,市上成立了领导组。各区县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抓好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建设工作。
各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联席会议、定期通报情况等制度,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查漏补缺,落实工作。
5月10日,在南溪县召开全市深化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现场会。会议将总结前阶段我市警校共育工作情况;推广南溪县警校共育工作经验;部署我市推进校园警务,迎接省上检查验收工作。会后,各地警校共育办公室要按照会议要求,对照12个百分之百的要求,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和时限,确保我市警校共育工作顺利通过省上检查验收。
(三)区别对待,务见实效。
我市目前共有2994所学校,其中:幼儿园764所、中小学校2140所、大中专院校3所。分布于城区、城关镇、农村等地,学生呈寄宿制和非寄宿等多种情形,情况较复杂。为确保我市学校全部达到省上确定的12个百分之百,特别是强化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等方面的目标,本着既切合实际,又便于操作;既完成省上任务,又促进我市校园安全工作的原则,市上决定实行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的措施,区县教育局必须设立学校安全管理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学校分为市级示范学校以上(含国家级示范学校、省级示范学校、市级示范学校等)、乡镇学校、农村学校等三个层面。一是市级示范以上和社会治安复杂的学校(幼儿园)必须按学校安全要求,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并组建保卫处(科),聘请有从业资质的保安(可按在校人数3‰的比例配备保安人员),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二是乡镇学校必须确定符合从业资格的专职门卫,承担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三是农村学校应有责任明确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省级示范以上的学校及其它有条件的学校,必须建立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和校园警务室,经规建部门批准后,还应配合公安部门在学校门外修建治安岗亭。
(四)强化督导,检查验收。
市警校共育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部门的联系,切实履行对各地各部门督促指导工作职责。同时,要组织工作组分赴各地,就开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促进警校共育工作深入开展,迎接省上的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