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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口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办口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府办函〔2007〕108号)


市政府办口各单位,市政府办各科室及挂靠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会议精神,按照省和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工委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宜委发〔2007〕18号)、《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操作手册》和《宜宾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结合市政府办口工作实际,现就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精神,围绕建设美好新宜宾目标,以《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操作手册》和《宜宾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为依据,进一步提高市政府办口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为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环境。

  二、奋斗目标
  通过市政府办口各单位的努力,各项工作达到或超过《四川省文明城市考核测评操作手册》确定的标准和要求,2007年为创建成为“四川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营造良好条件,2010年前后为创建成为省级文明城市营造良好条件。

  三、组织领导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工委要求成立市政府办口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口创建活动工作领导组的工作在创建指挥部领导下开展,负责把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工委下达的创建工作目标落实到市政府办口创建文明城市的具体工作中,负责牵头组织、目标分解、督查督办、信息沟通、协调、材料上报等工作;市政府办口各单位要分别建立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牵头实施本单位机关创建工作;市政府办口各单位是实施本创建工作的直接主体,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实施创建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创建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

  四、职责和具体任务
  (一)职责:负责市政府办口干部学习教育的组织;负责市政府办口勤政高效建设;负责在市政府办口各单位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市政府办口干部职工的文明教育;负责制定计划,通过开设专栏、板报、组织学习、签定责任书等形式,营造市政府办口面上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报送信息和工作推进情况,完成创建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具体工作任务:(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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