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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及市级部门主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4.负责河道采砂活动的审核上报工作,加强安全监管,防止因采砂活动影响行洪和河势稳定、行船安全。
  5.负责指导水库管理和督促水库安全维护。
  6.认真进行本行业重大隐患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发生相关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及救护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7.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市旅游局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业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2.组织实施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负责对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的综合协调、指导。
  4.负责旅行社、星级宾馆的审批、评定和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把关。
  5.认真进行本行业重大隐患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发生相关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及救护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一)市蜀南竹海管理局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业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2.组织实施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负责对竹海景区内安全的综合管理、协调和指导。
  4.认真进行本系统重大隐患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发生相关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及救护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5.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二)市林业局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业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2.组织实施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负责森林管护和日常安全监控。
  4.负责森林火灾的处理。
  5.认真进行本行业重大隐患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发生相关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及救护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积极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6.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三)市教育局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业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2.组织实施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依照管理职权,分级负责学校、幼儿园的设立、审批和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好师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安全素质。
  4.不定期对学校进行安全检查,特别要注意对学校危房的安全检查及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确保师生安全。
  5.严格规范学校举行重大活动和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规则,制定确保师生安全的可靠措施。
  6.切实抓好学校集体食堂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7.认真进行本行业重大隐患整治,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负责责任范围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发生相关重特大安全事故,有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及救护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8.完成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四)市文化局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行业有关安全管理办法。
  2.组织实施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重大活动。
  3.协助公安部门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抓好公共文化娱乐场所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经常组织对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4.督促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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