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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照市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照市委员会印章的通知
(日政办字[2007]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根据市编委《关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照市支会更名的批复》(日编发〔2006〕22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照市支会更名为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照市委员会,现刻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日照市委员会”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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