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
重大病虫害发生时,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发动,市农委牵头,组织、协调供销、财政、工商、质检、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做好物资、经费、市场检查和宣传等各项工作。市级成立防治工作指挥部,市农委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委办公室、农业处、财务处、政策法规处、科教处、植保植检站、农业技术推广培训中心等有关处(站)长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市植保站,具体负责与各部门信息沟通、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以及处理日常事务等工作。为确保防治效果,市农委还将根据市政府的指示,成立市级督查组,对各县区的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2、技术支撑
市、县(区)植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加大测报方法的研究力度,努力提高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及时性。要强化对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基础、技术与方法的研究,根据病虫害发生动态,及时开展技术指导,大力开展农业、生态、生物、物理等综合防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集成组装,引导农民选用科学防治技术,努力减少化学农药使用次数和使用量,充分展示综合防治技术效果,提升农业重大病虫综合防治水平。
3、应急防控基础设施
今年市政府将继续出台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尤其是对防治专业合作组织的奖补,以提高整体防治水平和重大病虫害的应急防控能力。各地要抓住机遇,及早谋划,加大宣传,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将奖补政策落到实处;依据“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积极帮扶、完善农民防治专业合作组织,强化市场引导,努力提高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水平,切实解决“一家一户防治难”的问题。相关技术部门要及时做好防治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培训工作,使之了解主要病虫防治、农药安全使用、植保机械的使用及维护等专业技术,确保在重大病虫发生时能够及时展开大面积群防群治工作。
4、防治药剂
各地要提前制定重大病虫防治药剂的统一供应方案,以乡镇为单位,统一时间,统一购药,统一防治。重大病虫发生时,植保部门负责确定药剂和使用技术,推荐药剂供应商;乡镇政府组织各村、组统一购药,按批发价格统一供给防治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依据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进行统一防治。
5、宣传发动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