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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合肥市农委2007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机关效能建设的保障措施

  1、继续明确“窗口”处室(单位)。确定委办公室、农业处、农村政策处、产业化处、科教信息处、扶贫开发处、农业机械管理局、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为“窗口”单位(处室)。

  2、加强对行政作为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加强责任监督。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的发生,促进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决制止并查处新老“三乱”。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新老“三乱”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3、全力提高行政效率。按《行政许可法》要求,保证在规范行政职责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简化程序,减少环节,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办理每一环节的时限要求,方便群众办事。继续实行六条措施:一是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的责任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的审批项目一律进入市政务中心农委窗口统一受理和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不搞体外循环;二是要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和审批的程序,全权授权窗口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办理审批事项;三是要全面提速,限时办结,最大限度地服务和方便行政相对人,所有的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一律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一律实行零收费;四是要加强窗口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对窗口工作人员实行动态双向管理,提高服务能力;五是要严明纪律,全面的公开审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六是要加强领导,增强服务意识,树立农委新形象。

  4、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全面实行“六公开”:一是公开职责、权限和责任人员。包括公开委及各处室、局、办、站、所的行政职责、权限,以及相关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二是公开办事对象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办事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应依法承担的其它责任。三是公开办事依据。包括履行行政职能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处理行政事务的界定标准。四是公开办事程序和时限。五是公开办事结果。包括公益性事项的处理结果,群众关心问题的处理意见,在保守国家机密的前提下,通过适当方式向公众公开,并说明原因和理由。六是公开责任追究和监督办法。认真落实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委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经常不定期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同时加强日常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落实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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