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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力争达到四个目标
  到今年年底,一是将全市县区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二是全市成规模的菜瓜果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问题基本解决;三是基地、市场、超市蔬菜瓜果农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四是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
  (二)突出三项重点工作
  1、突出生产环节检查。一是突出抓好菜瓜果生产中农药使用情况检查。重点查处蔬菜生产过程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磷胺等禁用农药行为。检查生产者建立生产记录、生产档案、用药记录和产品销售记录。二是农产品质量检测检查。基地对产品是否进行过检测,记录是否真实,不合格产品是否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是检查质量可追溯体系,对不合格产品可进行源头追溯,认真严肃查处。
  2、突出农业投入品检查。以禁用农药为重点,开展农药专项检查。加大农药市场例行检查、监督抽查和违法处罚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甲胺磷等五种禁用农药行为。全面推进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
  3、突出重点产品检查。强化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认证农产品的资质、产地认定条件、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加强产地监测和对进入市场销售认证产品资质的确认,强化对获证“三品”的检查和监管工作,保证“三品”产品质量,维护“三品”的品牌形象。
  (三)确保完成四项重点整治任务:
  1、高毒农药整治。加大对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高毒农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快替代产品及其配套技术的宣传、示范和推广,杜绝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特别是重点打击在产品中非法添加甲胺磷等禁限用农药成分的违法行为。
  2、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以农业标准化生产为抓手,认真执行生产技术规程,坚决打击违规使用农药行为,禁用的农药坚决禁住,限用的农药必须达到安全间隔期才能采摘上市。推广使用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农业防治先进技术。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3、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清查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狠抓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检查,从源头上保障“三品”质量安全,重点检查获证单位是否使用禁用农药;采收是否符合农药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坚决查处假劣认证产品和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打击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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