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建筑节能。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尤其是空调系统和照明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积极组织科研单位、生产企业研制开发具有节能、节地、提高施工效率、改善建筑功能的砌块、板材和新型复合墙体材料。市规建局要研究制定措施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在全市城区范围分期分批禁止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和实心页岩砖,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县以上城市全面实现“禁粘、禁实”目标,实现新型墙体材料占墙材总量50%的目标,中心城区、县城、小城镇既有建筑要分别完成节能改造面积25%、15%、10%的目标。
(三)加强交通运输节能。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铁路和水上运输。交通部门要完善路网结构,优化运输组织结构,提高公路运营车辆的实载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强水陆运输综合调度,充分利用我市内河水运资源,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和非标准化船舶,促进船型结构优化,提高内河运输在我市交通运输系统中的比例。加强交通行业节能管理工作,促进交通节能工作制度化,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降低运输车辆的能耗水平,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推广使用新型能源。有关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加快淘汰老旧高耗能车辆,通过经济杠杆促进车型结构优化。公安部门要进一步科学设置交通信号,实现交通管理节能。建设部门要加强论证城市公交系统的合理性,优化城市公交网络。
(四)大力促进农村节能。市农业局等部门要制订政策,加强指导,充分发挥我市农村可再生能源优势,加快沼气池建设速度,提高全市沼气建池成功率、使用率,扶持建池户配套改厨、改厕、改栏、改浴、改水,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猪沼稻”等沼气综合利用模式,在畜禽养殖场附近,建设大规模的沼气池,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扶持推广秸秆气化炉、节能烤烟房、节能炒茶灶、节能砖瓦窑。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装备,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推进农村电气化建设,以电代柴。
(五)推动政府机构节能。市委办、市政府办要重点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建筑物、空调、照明系统的节能改造和水电节约工作,抓好办公设备节能,推动政府节能采购。建立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能耗统计体系。制定和实施机关办公楼资源节约标准、公务用车和办公室设备配置标准、能耗产品和设备能耗标准。
(六)引导商用和民用节能。宜宾质监局要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规建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等部门研究制订宜宾市节能产品推荐目录和宜宾市推广绿色照明工程的意见,引导和鼓励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采用高效节能的空调、照明设备及其他电器等。
四、培育节能型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