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府发〔2007〕4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和《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川府发〔2007〕8号)精神,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推动节能工作,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必须把节能工作摆在优先突出的战略位置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节约能源是关系到经济社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把降低单位GDP能耗列为“十一五”规划《纲要》约束性指标。随着经济快速增长,我市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压力相当严峻,节约能源刻不容缓。
一是能源供需矛盾突出。我市煤炭、水能资源虽有储量优势,但大规模开发才刚刚起步,由于煤炭、天然气、水能资源是国家战略性资源,由国家和省上统筹调配,市级调控权限十分有限。随着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化工、建材、电力、房地产、交通运输和商贸流通业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将大幅度上升,电力、天然气等能源需求缺口逐年加大,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特别是天然气短缺现象尤为严重,给我市经济发展及人民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能源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按目前趋势,“十一五”期间,GDP翻一番,能源需求将翻一番,不仅能源需求矛盾更加突出,而且会进一步带来环境污染等其它社会问题。
二是节能工作任务重,压力大。我市尚处于工业化初期,除食品饮料业外,以资源开发和粗加工为主体的产业结构导致的高耗能、高排放现象十分严重,电力、化工、化纤等产业能耗均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全市万元GDP综合能耗1.54吨标煤,高于全国(1.22吨标煤)和全省(1.53吨标煤)平均水平。虽然我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是随着我市由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产业结构逐步重型化趋势明显,能耗水平面临上升趋势。按照“十一五”规划和省上下达我市节能指标要求,要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任务十分艰巨,加之我市地处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地区,如果不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将面临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自身环境容量的双重约束。
三是节能意识亟待加强。全市能源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不强,节能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节能投入不足,技术开发和推广运用不够,节能基础工作严重滞后。能源问题及相应引起的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高度,把节能工作摆在更加优先、更为突出的战略位置,作为转变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作为经济结构是否优化的重要标志,作为检验科学发展观是否真正落实的衡量标准之一,切实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