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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7〕18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川办发〔2007〕45号),为确保巩固成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严格履责考核,强化政府责任
  要严格执行《宜宾市退耕还林工程履责考核办法(试行)》(宜天退办〔2007〕14号),年底市天退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各区县进行检查考核。凡工程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或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除扣除当年目标考核得分以外,还要追究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区县,将提请省级有关部门在3年内停止安排该县的林业重点工程新增项目,并对参评林业“李冰杯”等活动实行“一票否决”。
  二、完善管理措施,加强工程管理
  按照《退耕还林条例》的规定,坚持和完善退耕还林部门分工负责制,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市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不定期随机检查等措施,督促区县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法规和政策,从任务安排、规划设计、合同签订、施工组织、检查验收、张榜公示、政策兑现到后期管护等全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执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二)强化工作体制,严格执行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作业设计和检查验收工作特别是县级自查的监督和管理,市林业部门要组织专业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对各区县上报的工程作业设计和年度检查验收结果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进行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各级检查验收要严格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要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政策,严格兑现到位。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度。每年政策兑现前,林业部门要将验收标准、验收结果、补助政策、兑现情况等张榜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填写“合格证”交由资金兑现部门,兑现补助给农户。要加大政策兑现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克扣冒领等违规行为。
  (四)规范工程资料,严格档案管理。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对工程各种档案材料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安全性,为国家、省对退耕还林工程的专项检查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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