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宜府发〔2007〕5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宜宾银监分局,各市级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7〕117号)精神,切实解决全市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鼓励、扶持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深入开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效推进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确保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劳动保障局、人民银行宜宾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经委、市政府金融办主要领导为成员,建立协调督查机制。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构,把推动小额担保贷款作为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建立创业促就业长效机制的重点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
  建立小额担保贷款目标考核制度,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情况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劳动保障局定期通报。各区县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到位情况以及贷款发放、管理、回收等情况要作为市下拨就业再就业补助资金的挂钩指标之一。各区县政府要根据市上下达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定期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承贷金融机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机构和社区在推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落实中的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责组织开展创业培训、项目推介、跟踪服务等各项创业服务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信用社区建设工作,努力做好贷款申请人资质和经营项目的审核工作,开展申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严格审核小企业录用下岗失业人员合同,推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落实。
  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展状况的调查研究,协调金融机构及时解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金融服务水平,督促金融机构做好担保机构承诺的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工作,加快贷款发放步伐。
  财政部门要积极筹集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财政贴息资金以及奖励资金,具体牵头并会同劳动保障部门、人民银行做好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工作,做好担保基金的管理、担保机构的监控以及审核拨付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