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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禁毒人民战争的通知


  (二)继续推进和探索劳教戒毒模式,提高戒毒康复治疗水平。省劳教系统要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劳教戒毒矫治模式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对戒毒劳教人员三段式管理、分类教育、心理矫治、戒毒流程、戒毒成效跟踪与调研工作,推进戒毒模式和方法的创新。包括开展医疗介入和综合矫治,改革管理模式等。要加强劳教警察和医务人员培训,掌握戒毒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为推进劳教戒毒工作提供人才支持。

  (三)加快劳教系统戒毒康复场所建设试点工作。要在抓好规划和立项的基础上,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抓好试点,尽快形成接收安置和矫治康复的能力。通过抓好省三水戒毒康复中心和广州、深圳、增城各一个试点,以点带面,辐射全省。

  (四)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活动。法制宣传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落实责任,将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作为“五五”普法和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着力推进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把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和娱乐场所从业人员作为重点,建立固定的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形式、阵地、载体,使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真正做到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单位、进社区、进家庭;要管理建设好广东禁毒网,依托互联网进行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教育效果;要充分发挥禁毒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好戒毒人员现身说法巡讲活动,开展禁毒禁示教育;要利用“6.26”国际禁毒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禁毒法制氛围,增强全社会抵御毒品的自觉性。

  (五)建立完善安置帮教机制,落实接茬帮教。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对本地区涉毒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纳入重点对象,全面落实责任制。各基层安置帮教机构要提前介入帮教工作和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实现帮教活动的“两个延伸”。要实行帮教工作与安置工作相结合,积极开拓安置渠道,提高安置率,以利于巩固戒毒成果。要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配合进行涉毒人员排查和清查活动,对公安机关纳入重点人口管理的对象及时掌握情况,落实衔接帮教措施,努力做到不脱管、不失控。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禁毒工作的合力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及禁毒委的领导和协调下,不断完善协作机制,主动作为,密切配合。

  一是加强与禁毒部门的沟通协调。要针对戒毒劳教人员未能止跌回升等情况,取得共识,寻求解决办法。二是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各监狱、劳教单位要加强与有关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协商解决收押收容批送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加强与财政、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他们的支持。四是加强与卫生、防疫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监所艾滋病防控工作问题。五是加强与综治部门的协调,及时通报刑释解教及跟踪帮教工作情况。共同落实帮教措施,降低复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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