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禁毒人民战争的通知
(粤司[2007]14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6月22日召开的全国、全省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近年来禁毒人民战争取得的成效,分析了当前禁毒斗争形势,对深化禁毒人民战争进行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戒毒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积极探索戒毒工作的新模式、新途径,不断提高涉毒罪犯、劳教人员教育转化(挽救)效果;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不断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国禁毒工作任务依然繁重艰巨。从国际上看,当前全球毒品问题仍呈蔓延之势,涉毒国家和地区进一步扩大,毒品来源、毒品种类、毒品产量、吸毒人数持续增多,我国将长期面对全球毒品问题蔓延的挑战和压力;从我国周边看,我国将长期面对周边毒源地渗透加剧的挑战和压力;从国内看,我国长期面对巩固海洛因治理成果、遏制新型毒品蔓延、防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流失的挑战和压力;从禁毒工作本身看,我国将长期面对进一步掌握禁毒斗争主动权的挑战和压力。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禁毒人民战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劳教单位,要把禁毒戒毒工作作为充分发挥职能的重要工作,按照职责要求,纳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及时分析形势,针对存在问题,研究采取进一步推进工作的措施。要按照层级负责的要求,把工作分解落实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并建立督导检查制度,推动禁毒人民战争的深入发展。
二、发挥职能优势,不断提高禁毒、戒毒工作成效
(一)依法做好涉毒人员的收押收容、登记、管理工作。一是依法收押收容。为实现社会面基本无失控吸毒人员的目标,全省监狱、劳教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坚持依法收押收容。对符合条件的复吸毒和涉毒人员,做到送多少,监所就依法收多少。二是做好登记。要结合吸、戒毒人员动态管控的部署和要求,做好信息全员采集、管理,配合禁毒部门建立科学检测体系,准确掌握毒品滥用情况,研究采取应对措施。三是加强管理。监所要严把会见关,严防毒品在会见环节流入监狱和劳教所;定期清仓,防止涉毒罪犯和劳教人员藏匿毒品;开展狱(所)情分析,防范和打击狱(所)内毒品犯罪活动;要重视涉毒服刑、劳教人员中艾滋病患者的防控和管理工作以及干警职业保护,维护场所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