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17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新增医疗服务项目收费价格的函》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具体价格附后)

  如省物价局、卫生厅有新的规定,按省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