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加强今冬明春城镇供热保障工作的通知
(新建传[2006]37号)
伊犁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
2006年冬季即将来临,抓好城镇冬季供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供热用煤和燃气紧张的问题。9月20日上午,努尔兰.阿不都满金副主席在自治区热改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上就做好今冬明春城镇供热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有关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冬季供热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冬季供热工作作为重点抓紧抓好,确保冬季正常供暖。
二、在冬季供热期到来前,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和帮助供热企业做好各项供热准备工作。要组织供热供热企业和专业人员对供热设施、设备和管网进行全面检查,防止设备、设施带有安全隐患运行;要帮助供热企业协调解决好供热燃料储备,保障供热需要,尤其是天然气供热的地方,要加强协调,保证气源充足,决不能出现气源不足,中断供暖的情况;要帮助困难企业克服困难,筹措维护供热设备和供热燃料资金,提高热费收缴率,保证资金到位,技术到位;企业正常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