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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商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商业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26号)
大连商业学校:
你校关于提高学生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校住宿费(公寓化)标准上调到每生每学期200元,此标准自2001年秋季招生起执行,在校生仍执行原收费标准。
接文后,请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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