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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九家医院CT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确定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九家医院CT收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22号)
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确定部分医院CT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等九家医院(名单附后)的CT收费仍按原标准执行,即公费190元,自费95元。省物价局、卫生厅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特此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
二OO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
大连市第二人民医院
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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