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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广播电视中专学费标准的批复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大连广播电视中专学费标准的批复
(大价费字[2001]32号)


大连广播电视中专: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贯彻市政府(大政发[2001]11号)文件,支持大连广播电视中专探索自筹资金,自查办学,自我发展的国有民办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同意中专学费调整为每生每年3500元;外语、中医康复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000元;自考大专班学费为每生每年3500元,上述标准自2001年秋季招生起执行,在校生仍执行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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