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4-2010年甘肃省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卫生局(处),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医学院及第一、二附属医院,甘肃中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全科医学教育工作,省卫生厅制定了《2004-2010年甘肃省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2004-2010年甘肃省全科医学教育工作实施意见
发展全科医学教育,培养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是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和规范全科医学教育,加快全科医学人才培养步伐,适应和促进我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和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建立符合我省省情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以毕业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在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为重点,逐步开展高等医学院校全科医学知识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培养一支有较高素质的全科医学人才队伍,为全省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提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
1、2004-2005年,成立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开展以在职人员转型培训为重点的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工作,并逐步在市、州、地中心城市推进。同时在兰州市开展毕业后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试点工作和全科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2、2006-2007年,初步建立全省全科医学教育体系。基本完成全科医师岗位培训。扩大试点,在天水、平凉、白银、金昌和嘉峪关五市推进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在兰州医学院开设全科医学教育的必修和选修课程。
3、2008--2010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全科医学教育体系,以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为核心,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为补充,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适应全省卫生改革发展与社区卫生服务的需要。
三、指导原则
以社区卫生服务需求为导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和教育资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医学院校和卫生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实事求是,分类指导,注重实效,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