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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地卫生局(处),甘肃矿区卫生局,兰州铁路局卫生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甘肃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你们,请结合《卫生部关于2004年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卫法监发〔2004〕70号)要求和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厅
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甘肃省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卫生部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方案》和《卫生部2004年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通知》,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汲取安徽省阜阳市发生劣质奶粉事件的经验教训。省卫生厅决定,在总结前一阶段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基础上,从5月份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针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努力提高我省食品卫生安全的保障水平。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违法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用原料

  1、重点整治内容

  食品添加剂:重点整治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1)面粉:过氧化苯甲酰;(2)果冻、膨化食品、蜜饯、含乳饮料和乳酸菌饮料:糖精钠;(3)肉及肉制品:胭脂红和亚硝酸钠;(4)铁强化酱油:EDTA铁纳;(5)调味品和碳酸型饮料:焦糖色素。

  非食品原料:重点整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1)米、面中使用吊白块;(2)水发产品中使用甲醛;(3)胶基糖果使用非食用胶基;(4)腌制品中使用工业用盐等。

  2、工作要求

  采取现场监督和产品抽检相结合形式,对发现使用非食品原料要坚决制止,并吊销卫生许可证;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食品加工企业要停业整顿,对严重违反《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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